配资买股 事关停车!芜湖正式施行
2024年8月23日, 《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70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发布配资买股,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《办法》的五个“明确”
2015年,芜湖市发布了《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》(芜政〔2015〕110号)(以下简称原《办法》),此次将施行的《办法》对原《办法》进行了修订完善, 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,理顺停车管理体制,规范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、停放行为管理等,促进停车管理工作有序开展,减少“停车难”“停车乱”现象。
据悉,修订后《办法》共五章三十七条, 在内容上做到了“五明确”:明确了管理体系、明确了规划建设原则、明确了经营和使用有关行为规范、明确了收费政策、明确了信息化建设要求。
值得注意的是, 新《办法》加入了不少创新之举,让其在停车管理工作中更加接地气,可行性更强。其中,细化了政府、部门的工作职责,构建了覆盖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体系,不仅明确了通过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停车供给,还细化了停车场管理要求。
细化收费优化供给
在大众关注的收费政策方面,《办法》的第二十二条明确提出“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。”其中,
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,按照核心区高于外围区、路内高于路外、地面高于地下、高峰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等原则,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差异化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;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,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自主制定收费标准。未来,芜湖也将通过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停车供给,在《办法》的第二十三条中也得到充分体现:
机关、企事业单位配建的停车场在满足自用和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,在非工作时间可以错时向社会开放。鼓励商业设施、写字楼、旅游景区、体育场馆等配建的停车场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。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协调机制,加强对错时停车工作的指导,实现区域停车资源开放共享。鼓励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在春节、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以及中考、高考和重要社会活动期间,向社会免费开放。此外,《办法》还明确了可根据区域位置、停车资源供求状况、经营成本等因素,科学合理完善停车服务收费价格体系,通过差异化停车服务收费标准, 调控出行停车需求,减少社会停车泊位资源浪费。
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信息化管理系统,实行停车场备案制度,向社会无偿实时更新停车场相关信息,方便群众停车,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。
机动车停放问题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。停车管理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,也是影响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依据。
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,各类交通供给和需求矛盾日益凸显。如今,《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》的实施, 意味着芜湖将通过立法加强停车场规划、建设和管理,进一步为城市交通有序、安全和畅通提供法制保障。
▍记者:李婷维
▍编辑:朱辰婉配资买股
发布于:安徽省